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情况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止。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学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逐步深化学校公共信息公开内容,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教育,使学校公共信息公开理念深入到了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相关方面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办学,更好地为社会及学生、家长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学校简介、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总结;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条件;招生、考试与录取,学籍管理等;毕业生就业服务与指导;学科专业设置,质量工程建设,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等;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等;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等;学校经费来源、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投诉方式、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对外交流情况;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
我院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载体主要有:校园网、各部门网站、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和公告栏;院党委会议、院中层干部会议、民主党派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离退休人员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简报、纪要等;信访、公示等。此外,我院还开通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实行人工答复。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和最受欢迎。
按照要求,本年度共通过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信息296条,开通了招生就业网,发布了招生动态17条、就业动态345条,开通了计财处二级网站,应予公开的事项做到了及时公开,编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与研究》2期,编印《情系化工》纪念册,橱窗展示校庆专辑等。
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对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校务信息表示满意,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评议良好。
2012-2013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目前,我校在落实《工作条例》、《公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存在着信息更新慢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信息内容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关注度和认知度。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