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清明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2015年五一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度教研科研立项课题公示的通知